主要偵破案例

香港海關打擊售賣冒牌月餅及侵權燈籠行動(附圖)

日期: 15/09/2017

香港海關昨日(九月十四日)在全港各區及網上平台打擊售賣涉及中秋節食品和用品的侵權活動,共檢獲二百一十三盒懷疑冒牌月餅及一千零五十八件懷疑侵權燈籠、玩具、文具及其它物品,估計市值約十一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市面上有零售店鋪及網上賣家售賣懷疑冒牌月餅,經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採取行動,在兩間分別位於上水和深水埗的店鋪,檢獲二百一十三盒懷疑冒牌月餅,估計市值約六萬元,並拘捕三名男子及兩名女子,當中包括兩名店鋪負責人、兩名店員及一名網上賣家,年齡介乎三十八歲至五十九歲。

另外,海關早前於全港各區進行巡查,發現市面有店鋪售賣懷疑侵權燈籠。經調查後,海關昨日搜查六間分別於柴灣、筲箕灣、深水埗、土瓜灣、葵芳及葵興的零售店鋪,共檢獲一千零五十八件懷疑侵權燈籠、玩具、文具及其它物品,估計市值約五萬元,並拘捕五男五女,包括六名店鋪負責人及四名店員,年齡介乎四十五歲至六十八歲。

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譚佩英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海關一直嚴厲執法,打擊售賣侵權物品的活動。在中秋節期間,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及打擊售賣涉及中秋節食品和用品的侵權活動。

海關呼籲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舖,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或版權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海關亦提醒商戶於採購物品時應小心謹慎,售賣侵權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侵權活動。



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海關昨日(九月十四日)在全港各區及網上平台打擊售賣涉及中秋節食品和用品的侵權活動,共檢獲二百一十三盒懷疑冒牌月餅及一千零五十八件懷疑侵權燈籠、玩具、文具及其它物品,估計市值約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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