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赏计划由香港科研制药联会提供奖金,香港海关全权管理及执行。
奖赏计划基本要求提供消息的人士须就所提供的情报,导至香港海关在任何一次行动中检获参与是次奖赏计划之药业公司的伪制或侵犯商标的药剂产品,并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拘捕任何人,就检获下列所述数量的物品,可获发放三阶段赏金如下:
首阶段赏金
- 赏金一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为港币2,000至5,000 元。
- 赏金二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5,000元,但不多于港币10,000元。
- 赏金三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10,000 元,但不多于港币50,000元。
- 赏金三千元加检获物品市值的5% (发放的首次赏金总额不得超过港币50,000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50,000 元。
额外赏金 (1)
- 赏金一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为港币2,000至5,000 元,并且被起诉公司或者人物经法庭裁定有罪。
- 赏金二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5,000元,但不多于港币10,000元,并且被起诉公司或者人物经法庭裁定有罪。
- 赏金三千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10,000 元,但不多于港币50,000元,并且被起诉公司或者人物经法庭裁定有罪。
- 赏金三千元加检获物品市值的5% (发放的额外赏金总额不得超过港币50,000元) - 使海关成功缉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50,000 元,并且被起诉公司或者人物经法庭裁定有罪。
额外赏金 (2)
- 赏金一万元 - 如所提供的情报导致在进出境口岸检获伪制或侵犯商标的药剂产品,使海关检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500,000元,但不多于港币1,000,000元。
- 赏金二万元 - 如所提供的情报导致在进出境口岸检获伪制或侵犯商标的药剂产品,使海关检获物品的市值超过港币1,000,000元。
香港海关之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为2545 6182,所有提供线报人仕资料皆会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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