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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奖赏计划由版权业界七个成员包括商业软件联盟(BSA)、娱乐软体协会(ESA)、香港光碟制造商会、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美国电影协会(MPA)、香港影业协会(MPIA)及索尼电脑娱乐公司组成及出资,并由香港海关全权管理及执行。
奖赏计划基本要求提供消息的人士须就所提供的情报,导致香港海关在任何一次行动中于贮存地方和分销中心、进出口地点检获侵犯版权光碟、成功扫荡光碟制造厂、检获侵犯版权母版、光碟复制设备,并根据《版权条例》(第528章)及/或《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第544章)拘捕任何人,包括互联网网站经营者/拥有人及盗录影片或音乐会表演的人士。在不同情况下及根据案件性质、检获物品种类及数量、拘捕及定罪结果,赏金计算方法会有不同,有关赏金范围可以下表作为参考:
| 案件性质 |
赏金范围 |
| 1. 于贮存地方和分销中心检获侵犯版权光碟 |
HK$2,000 - HK$35,000 |
| 2. 于进出口地点检获侵犯版权光碟 |
HK$1,000 - HK$45,000 |
| 3. 光碟制造厂、母版制作及/或生产设备涉及制造侵犯版权光碟或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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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20,000 - HK$40,000 |
| 4. 侵犯版权母版 |
HK$20,000 - HK$30,000 |
| 5. 光碟复制设备制造侵犯版权光碟 |
HK$5,000 - HK$40,000 |
| 6. 因侵犯版权而犯指定罪行的互联网网站经营者/拥有人 |
HK$10,000 - HK$80,000 |
| 7. 盗录 |
HK$20,000 |
* 在行动中因检获指定包装/印刷物料可能获额外赏金
市民若有意提供资料及参与上述奖赏计划必须致电香港海关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2545 6182,并且遵守本部门所订之条件及细则,所有提供资料会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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